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支装10ml(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61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