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 |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20 |
国药准字Z42021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稀溏,精神困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周岁小儿一次2.5ml,二岁至三岁一次5ml,四岁至六岁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太子参55g,茯苓48g,薏苡仁41g,白术(炒)28g,白扁豆(炒)41g,甘草(炙)13g,芡实41g,北沙参41g,山楂35g,陈皮20g,山药20g,麦芽(炒)35g,石菖蒲20g,莲子41g。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寒凉及不易消化食品。 2.腹泻服药三天症状不见好转,或厌食服药一周不见好转,应及时去医院诊治。 3.治疗期间症状加重应到医院咨询医师,不可连续服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