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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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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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6.5克。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49 |
国药准字Z540201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温补胃肾。用于消化不良,腰腿冷痛,小便频数,脚背浮肿。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一次3~4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石榴子、冬葵果、肉桂、天门冬、黄精、西藏棱子芹、荜茇、喜玛拉雅紫茉莉、红花、蒺藜、豆蔻。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棕黄色水丸,气微,味酸、甜、微辣。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