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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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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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0g。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0 |
国药准字Z200261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2.5克,四至五岁一次3.3克,五岁以上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糖尿病患儿禁服。病后体弱小儿忌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青皮(醋炙)、柴胡(醋炙)、白芍(酒炙)、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莲子、芡实、山楂(焦)、麦芽、使君子仁、槟榔(炒)、乌梅(肉)、北沙参、麦冬、胡黄莲(炒)。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黄棕色至浅棕色颗粒;味酸甜、略苦涩。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