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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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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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g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490 |
国药准字H201331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用于肠内异常发酵、消化不良、肠炎和小儿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儿童一次0.5-1包;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菌素。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混悬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