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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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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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9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125 |
国药准字Z330210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食导滞,行气泻水。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祛风散寒,健胃消食。用于感受风寒,饮食停滞,胸闷腹胀,呕吐嗳酸,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包煎取汁服或用开水冲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紫苏、广藿香、白术(炒)、苍术(炒)、六神曲(焦)、槟榔、陈皮、山楂(焦)、麦芽(炒)、檀香、茯苓、白矾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人参或其制剂。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主要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口渴,咽喉疼痛,咳吐黄痰。3.不适用于素体瘦弱,口干、少津、大便干,手足心热者。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