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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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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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24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国药准字Z62021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红参、麦冬、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