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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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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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100粒重10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国药准字Z20043828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清热镇惊,平肝降压。用于胸中郁热,肝阳上亢引起的头目眩晕项强脑胀,心悸多梦,烦躁起急,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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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郁金、黄连、栀子、黄苓、天麻、珍珠母、黄芪、白芍、党参、麦冬、五味子、川芎、牛黄、水牛角浓缩粉、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本品为棕褐色丸;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本品性寒,痰湿中阴,清阳不升之眩晕、头痛者忌服。 2.忌食辛辣香燥,肥甘油腻,动火生痰之品。 3.治疗期间,血压降低不明显者,宜配合其他降压药物。 4.无高血压症状时停服或遵医嘱。 5.方中含白芍、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6.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