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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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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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基片重约0.25g(相当于总药材1.1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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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国药准字Z42021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滋阴养血,宁心安神,阴虚血少,头眩心悸,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本品成分为地黄、合欢皮、鸡血藤、墨旱莲、首乌藤、熟地黄、仙鹤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气微,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脾胃虚寒,大便溏者忌服。脾胃虚弱者宜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药物对肠胃的刺激。服药二周内症状未改善,应向医师咨询。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