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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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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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粒 | |
生产企业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42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肠疏风,凉血止血。本品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辅料为蜂蜜。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九,味苦、涩。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 保持大便通畅。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