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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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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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22 |
国药准字Z20090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肠疏风,凉血止血。本品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辅料为蜂蜜。 |
黄连 ,大黄,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味苦、涩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棕色至黄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 保持大便通畅。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