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10g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12 |
国药准字Z20103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凉血止血。用于湿热壅滞所致的Ⅰ、Ⅱ期内痔、混合痔急性发作时出现的便血、肛门坠胀疼痛,痔黏膜充血糜烂,排便黏滞不爽。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急性、亚急性湿疹证属湿热或湿阻型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疗程为7天。 |
外用,一日3~4次,涂抹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服药后ALT升高,轻度胸闷,轻度胃酸,必要时停药。 |
可出现瘙痒、皮损加重、刺痛等局部刺激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槐花、地榆炭、侧柏叶、荆棘炭、黄芩、栀子、当归、枳壳。 |
蛇床子、黄连、黄柏、白鲜皮、苦参、虎杖、紫花地丁、地肤子、萹蓄、茵陈、苍术、花椒、冰片。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凡士林、十六醇。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棕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浅黄色软膏;具冰气香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尚无孕妇、儿童用药的临床试验资料。 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出血较多者应及时就医。 4.现有的临床试验尚无超疗程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本品仅为急性、亚急性湿疹证属湿热或湿阻型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6.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7.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