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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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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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7.5g |
每瓶装6ml |
生产企业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990 |
国药准字Z2102108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平胃。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流涕,喷嚏,喉痒咽痛,胸腹胀满。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包(袋)。 |
外用,涂擦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深Ⅱ°以上的烫伤(尤为水疮破后易产生刺激疼痛)。 |
成分 |
本品青果(去核)、生姜、葱头(鲜)、紫苏叶。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粉末;有姜葱刺激气。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