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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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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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包装7.5g |
每瓶装63g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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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425 |
ZC20171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平胃。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流涕,喷嚏,喉痒咽痛,胸腹胀满。 |
止痛消炎,舒筋活络,提神醒脑。用于肌肉疲劳,筋骨酸痛,跌打伤痛,风湿骨痛,舟车晕浪,伤风头痛,蚊虫叮咬。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包(袋)。 |
治诸伤痛,先将痛处以温水洗净抹干,以少许本品涂于患处,然后轻揉数分钟。用于提神醒脑,将少许本品搽于额上或胸背。用于蚊虫叮咬,将少许本品擦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皮疹、瘙痒的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两岁以下少儿及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两岁以下少儿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青果(去核)、生姜、葱头(鲜)、紫苏叶。 |
薄荷脑、薄荷油、桉叶油、樟脑、白樟油、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粉末;有姜葱刺激气。 |
乳白色油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外用亦可经皮肤吸收到血液,对于服用华法林药物的患者过量使用该药,存在可能引起出血的风险。3.患有感冒、水痘或发热的儿童应避免使用含有水杨酸甲酯的产品。4.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对水杨酸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