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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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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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每瓶装180ml |
0.25g |
生产企业 |
深圳惠民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89 |
国药准字H110212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利咽。用于肺热久咳挟风所致的咳嗽痰稠,咽痒,喉痛,口干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儿童减半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鱼腥草、椰子浆、蒺藜、浙贝母、苦杏仁、桔梗、甘草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具薄荷香气,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