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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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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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27g*48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62 |
国药准字Z20063886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血不足、怔仲健志,心悸失眠,虚烦不安。 |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
成分 |
地黄、当归、柏子仁(霜)、酸枣仁(炒)、天冬、麦冬、五味子、大枣(去核)、人参、茯苓、丹参、远志、玄参、甘草(蜜炙)、南蛇藤果、桔梗、琥珀、龙骨。辅料为:蜂蜜。 |
鹿茸(去毛)、红参、茯苓、山药(炒)、熟地黄、当归、川芎、补骨脂(盐制)、牛膝、枸杞子、玄参、麦冬、五味子、酸枣仁(炒)、远志(蜜炙)、朱砂。 |
性状 |
丸剂(大蜜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甘、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