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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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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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以C33H35FN2O5计) |
0.2g |
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国药准字H200702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等的治疗。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可在一日内的任何时间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 |
成人常用量:1.口服苯扎贝特片每日3次,每次200-400mg。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400mg。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40-60ml/min时,每日2次,每次400mg;15-40ml/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每次400mg;低于15ml/min时,每3日1次,每次400mg。2.口服苯扎贝特缓释片:每日1次,每次1片,肾功能障碍时减为每日或隔日半片。 |
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和腹痛,通常在继续用药后缓解。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痿、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 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 |
禁忌 |
对本品所含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肝病患者,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且原因不明者、肌病、孕期、哺乳期及任何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禁用本品。 |
1.对苯扎贝特过敏者禁用。 2.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有可能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 3.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托伐他汀钙。 |
盐酸氟西汀。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少本品剂量。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强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①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 ②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 ③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肾功能试验; ③血脂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5.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