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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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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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x10cm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914 |
国药准字Z43020486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祛寒,止痛消瘀。用于风湿骨痛,关节扭伤,肩周炎,腰腿痛,跌打瘀痛,神经痛等。 |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关节痛,关节扭伤。 |
用法用量 |
外擦患处,每天四至五次,或湿敷患处或穴位,每隔三至四小时加药油少许,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后,继续用药数次,巩固疗效。 |
贴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
成分 |
干姜、附子、细辛、赤芍、草乌、川乌、天南星、樟脑、丁香罗勒油、肉桂油、八角茴香油、水杨酸甲酯等十九味。 |
人工麝香、生川乌、水杨酸甲酯、颠茄流浸膏、辣椒、红茴香根、樟脑。辅料为橡胶、氯化锌、松香、羊毛脂、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清液体;臭特异。 |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