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双黄连栓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粒重1.5g
生产企业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778

国药准字Z23022104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禁忌

尚不明确。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