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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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杭州华润老桐君药业有限公司

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522

国药准字Z20093507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ml;三至四岁一次7.5ml;五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性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