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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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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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7.7g) |
生产企业 |
杭州华润老桐君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522 |
国药准字Z4502040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ml;三至四岁一次7.5ml;五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松塔、棉花根、枇杷叶。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性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