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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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咳特灵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生产企业

杭州华润老桐君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522

国药准字Z44022354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ml;三至四岁一次7.5ml;五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本品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性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