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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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十五味龙胆花丸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10丸重3g
生产企业

杭州华润老桐君药业有限公司

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3020522

国药准字Z20063494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咳嗽气喘,声音嘶哑。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ml;三至四岁一次7.5ml;五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一次6~8丸,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服。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百花龙胆、檀香、诃子(去核)、余甘子、石灰华、广枣丁香、肉豆蔻、沉香、巴夏嘎、无茎芥、甘草15味等。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丸剂。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性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