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氨苄西林丙磺舒胶囊

规格

10mlx10支/盒

0.25g*24粒
生产企业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505

国药准字H20083366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6.淋病。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氨苄西林3.5g、丙磺舒1g)。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2岁以下小儿禁用。

成分

板蓝根、甘草、瓜蒌、金银花、苦杏仁、麻黄、石膏、麻黄碱。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氨苄西林0.1945g与丙磺舒0.0555g。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4.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5.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