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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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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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毫升*6支 |
每100丸重3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65 |
国药准字Z20093622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润肺定喘,止嗽化痰。用于肺气虚弱引起的咳嗽喘促,痰涎壅盛,久嗽声哑。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袋(8克),一日 2 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天冬、地黄、天花粉、瓜蒌子(蜜炙)、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苦杏仁(去皮炒)、紫菀、浙贝母、款冬花、桔梗、五味子(醋炙)、前胡、青皮(醋炙)、陈皮、黄芪(蜜炙)、酸枣仁(炒)、黄芩、知母、淡竹叶、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丸剂(水蜜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气虚久咳痰多,其表现为咳嗽短气,咳声低弱,痰吐稀薄,自汗畏风,体虚乏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寒热表现,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