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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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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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毫升*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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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65 |
国药准字Z41020995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清热解毒,清火祛痰,止咳定喘。用于小儿肺热咳喘,喘息痰盛。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 0.6~0.9g,一日 2次,三周以下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之物。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朱砂、牛黄、冰片、生石膏、天麻、川贝母、黄连、法半夏、胆南星、桑白皮、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小儿肺炎散为棕黄色的粉末;气清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之物。 2.密闭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