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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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百咳静颗粒

规格

10毫升*6支

每袋装1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865

国药准字Z20040014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清热化痰,平喘止咳。用于感冒及急慢性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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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前胡、百部、麻黄、桔梗、苦杏仁、紫苏子、清半夏等16味。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气微,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