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毫升*6支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65 |
国药准字Z4502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20 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炙甘草、法半夏、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