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10毫升*6支

每1ml相当于饮片1.02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865

国药准字Z20054937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麻黄、炒苦杏仁、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