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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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咳特灵胶囊

规格

10毫升*6支

0.36g:1.4mgx10粒x2板/盒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865

国药准字Z45021150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ml;3-4岁一次7.5ml,5-7岁一次10ml,一日3-4次。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胶囊剂。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在有效期内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不影响疗效,轻摇匀后服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该药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