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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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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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13 |
国药准字Z2006436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麻黄 金银花 苦杏仁 板蓝根 石膏 甘草 瓜萎。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