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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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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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 |
0.2g*10粒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116 |
国药准字H20020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肝肾,祛湿通络,活血止痛。用于肝肾不足、风湿瘀阻所致的痹病,症见骨节疼痛、腰膝酸软、肢体麻木拘挛。 |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等 |
用法用量 |
用黄酒送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成人口服为每次75mg100mg每日二次或一次0.2g(1粒),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1粒)。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
副作用 |
1.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其次有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过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3.其他如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衄、肝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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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黑木耳(醋制)、杜仲(盐炒)、续断、川牛膝(酒蒸)、龟甲(制)、当归、白芍(酒炒)、川芎、木瓜、苍术、土茯苓、丁香等17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其化学名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