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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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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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4g;每袋装3g |
每瓶装(1)100g(2)180g |
生产企业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72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