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4g;每袋装3g |
每粒装0.35g |
生产企业 |
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72 |
国药准字B20020187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温经,行气,止痛。用于缓解寒凝气滞所致的经行小腹疼痛,得热则痛减,经行不畅,月经量少,手足欠温。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5天为一疗程,可服2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由延胡索(醋制)、白芍、当归、川芎、香附、乌药、桂枝、吴茱萸、生姜、牡丹皮、灸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生殖器官器质性病变所致者及月经量过多者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