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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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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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g*12袋 |
100ml/瓶 |
生产企业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674 |
国药准字Z42021528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本品主要成分为补养气血。本品用于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g(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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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香附(醋炙)、当归、延胡索(醋炙)、川芎、熟地黄、大枣、白芍、赤芍、白术、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白芍、川芎、当归、党参、茯苓、甘草、黄芪、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气微香、味甜、涩、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 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