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4g |
125g*3瓶(湘中) |
生产企业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05 |
国药准字Z20026268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调经养血。用于血虚所致的月经量少,色淡,头晕乏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4~21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当归、川芎、延胡索(醋炙)、香附(醋炙)、白术(麸制)、白芍、赤勺、熟地黄、大枣、甘草。辅料为蔗糖。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辅料:蔗糖山梨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头晕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