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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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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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片心重0.25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59 |
国药准字Z1302125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本品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乌鸡(去毛、爪、肠)、艾叶、牛膝(盐制)、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等 |
主要成分为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褐色;气微香,味苦、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 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 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 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