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36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19 |
国药准字Z2002674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养血润燥,祛风。用于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的手足皲裂、干性脂溢性皮炎、皮肤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乌鸡、炙黄芪、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地黄、香附、柴胡、延胡索(醋制)、牛膝(盐制)、牡丹皮、艾叶等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人参茎叶总皂苷,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者勿服。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