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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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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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0.62g*24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85 |
国药准字Z2009085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ml(1瓶),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乌鸡、艾叶、牛膝(盐炙)、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香附、延胡索(醋制)、知母、茯苓、黄连(酒制)、秦艽、当归、黄芪(炙)、青蒿、地黄、熟地黄、川贝母、地骨皮、辅料为蔗糖、蜂蜜、羟苯乙酯、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黄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者勿服。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 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 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