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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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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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36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885 |
国药准字Z2002674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养血润燥,祛风。用于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的手足皲裂、干性脂溢性皮炎、皮肤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ml(1瓶),一日2次。 |
涂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瘙痒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乌鸡、艾叶、牛膝(盐炙)、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香附、延胡索(醋制)、知母、茯苓、黄连(酒制)、秦艽、当归、黄芪(炙)、青蒿、地黄、熟地黄、川贝母、地骨皮、辅料为蔗糖、蜂蜜、羟苯乙酯、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人参茎叶总皂苷,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淡粉色或类白色乳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者勿服。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有霉菌感染,或伴有足癣(脚气)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配合其它药物治疗。 3.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4.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