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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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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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50g |
生产企业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库尔勒药王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22 |
国药准字Z20153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烊化兑服,3~9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乌鸡、艾叶、牛膝(盐制)、柴胡、干姜、白芍(酒炒)、牡丹皮、香附、延胡索(醋 制)、知母、茯苓、黄连(酒制)、秦艽、当归、黄芪(炙)、青蒿、地黄、熟地黄、 川贝母、地骨皮。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本品为龟甲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甜。 |
本品为长方形或方形的扁块。深褐色。质硬而脆,断面光亮,对光照视时呈半透明状。气 微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不宜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者勿服。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