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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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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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20粒 |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国药准字Z500206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除湿,益气化瘀。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带下病,腹痛,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疼痛,腰骶酸痛,神疲乏力;慢性盆腔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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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千斤拔、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熊胆、龙胆草、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清凉,味苦、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少女、孕妇、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