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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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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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46 |
国药准字Z200269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疳积,食欲不振,睡眠不安,多汗及营养不良性贫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白术(麸炒) 、茯苓、山楂(炒) 、山药(炒) 、白扁豆(炒) 、六神曲(炒) 、麦芽(炒) 、炙黄芪、太子参、蜂王浆、 制何首乌、当归等16昧。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