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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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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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ml相当于饮片0.733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61 |
国药准字Z201530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消食健胃,健脾理气,用于喂养不当或饮食不节引起的儿童脾胃虚弱,饮食积滞证出现的厌食,食欲不振,食量减少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1~4岁,一次5ml,一日3次;5-14岁,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为2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儿用药后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腹泻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相关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焦神曲、焦山楂、焦麦芽、白芍、党参、茯苓、麸炒白术、木香、砂仁、醋 延胡索、炙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 80、山梨酸、三氯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临床试验未观察神经性厌食症或由其他疾病所致的小儿厌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儿用药后出现血Cr升高,2周后复查正常,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3、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本品久置可能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可摇匀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