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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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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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228mg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61 |
国药准字H20059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辅助改善中毒性肝损伤(如药物、毒物、化学物质和酒精引起的肝损伤等)以及脂肪肝和肝炎患者的食欲不振、右上腹压迫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1.餐后用足够量的液体整粒吞服,不要咀嚼(推荐餐中服用)。 2.开始时每日三次,每次两粒(4.6mg)。 3.每日服用量最大不能超过1368mg(6粒胶囊)。 4.一段时间后,剂量可减至每日三次,每次一粒(228mg)维持剂量。 5.疗程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在大剂量服用时偶尔会出现胃肠道紊乱,例如胃部不适的主诉、软便和腹泻。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等(发生率未知)。如果在服药过程中出现了任何本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已知对大豆制剂、磷脂酰胆碱过敏和/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多烯磷脂酰胆碱(天然多烯磷脂酰胆碱,带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基,主要为亚油酸[约占70%]、亚麻酸和油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不透明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粘稠物。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由于含有大豆油成分,本品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 3.使用本品时,必须同时避免有害物质(如酒精等)的摄入,以预防出现更严重的损害。 4.对于慢性肝炎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后如不能明显改善主观临床症状,应停药并就医。 5.不推荐在妊娠或哺乳期间应用本品。 6.不得将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7.如相关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症状,可能是疾病恶化的征兆,应立即就医。 8.应严格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超量,否则可能加重本品的不良反应。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