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450毫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91 |
国药准字Z20174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强身活血,健胃。用于身体衰弱,神倦力乏,脾胃不和,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5~2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党参(炒)、制何首乌、熟地黄、白术(炒)、丹参、女贞子(酒制)、鸡血藤、五加皮、红花、桑寄生等23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