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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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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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300mg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093 |
国药准字H201834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应于慢性乙肝的保肝治疗 |
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成人HIV-1感染。适用于治疗慢性乙肝成人和≥12岁的儿童患者。详见说明书。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为每次口服400mg(4片),每日三次。疗程12周 |
每天一次,每次一片,口服,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2、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痛等症状。 |
1.乳酸酸中毒/伴有脂肪变性的中毒肝肿大 2.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3.新发作或恶化的肾损害 4.骨矿物密度下降 5.免疫重建综合征(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应禁用阿拓莫兰谷胱甘肽片。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禁用于先前对本药物中任何一种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还原型谷胱甘肽。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
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单独使用核苷类似物治疗或联用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曾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这些病例大多数发生在女性中。肥胖及对核苷的长期暴露可能是危险因素。在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中给予核苷类似物时要特别注意;然而,在没有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曾经有病例报告。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验室结果如果提示有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的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即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当暂停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 中断治疗后乙肝恶化 对感染HBV但中断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包括临床及实验室随访在停止治疗后还要持续至少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条件适当,可以准许患者重新开始抗乙肝病毒治疗(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