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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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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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74 |
国药准字B20020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活血祛瘀,益气通络。适用于中风恢复期及后遗症期,症见语言欠利,偏瘫麻木,头晕,疲劳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水蛭、地龙、三七、川芎、蕲蛇、黄芪、桃仁、红花、赤芍、葛根、川牛膝。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腥,味微酸涩。 |
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不宜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