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36片 |
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74 |
国药准字Z320202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补肝肾,益气血,养心神。用于神经衰弱,精神萎靡,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脾胃湿热,纳呆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生晒参、红参、紫河车、制何首乌、五味子、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素片,素片的片心显黄褐色;气微香,味酸,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