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每瓶装5ml |
生产企业 |
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274 |
国药准字Z110205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注意事项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